根据第2886号《国家招标法》进行招标,并办理大学校区内食堂、茶水间、小卖部、ATM设备点位、基站及其他不动产的租赁手续。期限超过一年的租赁业务中,租金上涨比例以及第二年和后续年度的租金标准,按TÜİK在进行调整当月公布的TÜFE比例,在当年租金基础上上调确定。大学所属不动产出租所得收入,用于大学的货物和服务采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