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校长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货物采购、服务采购、建设工程、小型维修和无形权利采购等需求,在根据概算成本核查其是否符合金额限额后,依据第4734号《公共采购法》第22条 通过直接采购程序予以采购。依据第5018号《公共财政管理与控制法》办理相关手续,并根据采购科开展的招标和直接采购结果,为货物或服务采购编制《付款命令文件》,为预付款采购编制《会计处理凭证》。已签署的文件一式两份,一份送交会计单位用于付款,另一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入处档案室。
我校校长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货物采购、服务采购、建设工程、小型维修和无形权利采购等需求,在根据概算成本核查其是否符合金额限额后,依据第4734号《公共采购法》第22条 通过直接采购程序予以采购。